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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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夏县益达供热公司私自增加2平米供热费问题 | ||||
内容 | 我是土桥镇和谐园C区1号楼1单元201住户。去年交暖气费按照合同面积57.94平米缴费1651元。今年缴费时面积变为59.94平米,要缴费1708元。问了原因是按照益达供热公司指定的面积收费,这样收费是否合理?供热费收费是否按照政府签订的购房合同面积收费,还是供热公司说了算?请领导们百忙之中了解一下,谢谢! | ||||
内容 | “连心鱼123”网友: 您好!10月20日,您在“甘肃•临夏县”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关于临夏县益达供热公司私自增加2平米供热费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供暖收费面积是按照住建部门发放产权证建筑面积收费,就和谐园C区1号楼1单元201的住户反应益达供暖公司私自增加2平方米的问题,益达供暖公司解释的确有个别住户购房合同面积与建设单位提供的面积有少许不同,我局要求将一律按照住户手中购房合同面积收取暖费,对目前和谐园C区1号楼1单元201的住多收取2个平方取暖费将联系退回多收的取暖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临夏县物业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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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别 | 群众信箱 | 提交时间 | 2021-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