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2-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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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县韩集镇莲花路一号统办楼6楼,电话:0930-3222050,邮箱lxx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夏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强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创新工作举措和渠道载体,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做好县上重大项目、重要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251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716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1709条,报纸、电视、公告栏等载体公开3377条。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公布信息16532条,公布其他类信息157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4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向责任部门交办,定期督促、跟进办理进展,22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2件因未按期答复造成行政复议,其中1件责令履行、1件驳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制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重新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持续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质效,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85条,其中县级政策解读信息25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公文属性源头认定、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安全性。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983件,累计回复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2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安全维护,定期培训网站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法规、发布审核、纠错整改等基本技能,不定期修改登录密码,严格做到无关人员不得知晓用户名和密码。常态化对错敏信息、隐私泄露、错链外链等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推送政府信息,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栏、显示屏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将与政务活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和公示。

(五)监督保障紧扣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工作目标,调整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培训内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压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6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力度不够。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加强对财务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卫生健康等涉及公众权益和社会关切的信息公开,凸显信息公开的“民生温度”。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在线访谈、图文漫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以及各类专项规划等重要文件做好解读工作,以政策解读的“透”引导市场预期的“稳”,确保解读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对全县36个政务新媒体加大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开办、注销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优势,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应用,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