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来水总站收费标准

来源:临夏县水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6-2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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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户: 由2.00元/吨上调到2.50元/吨;行政事业单位: 2.50元/吨上调到3.00元/吨;生产经营户: 由3.00元/吨上调到3.50元/吨;不足2吨的按2吨计收,超过2吨的按实际用水量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