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1-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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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司法行政部门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加强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局党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谋划部署新举措,做到常议常抓。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各股室责任,积极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领导机制。几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条,微信公众号公开58条,公告栏等载体公开12条。及时主动公布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工作宗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进一步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组建一支覆盖各项业务工作的政务公开队伍,办公室确定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各业务处室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撰写和报送等相关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改善当前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分散、传播力不强的问题,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对纳入备案管理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全面梳理,对关注度低、发布信息频率不高的账号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已注销微博账号1个。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利用“临夏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打造栏目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的政务公开主平台。

(五)监督保障。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外公开的内容经保密审查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确保抓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单一,更新速度太慢,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二是信息公开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特别是网上申报和网上受理工作滞后,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们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