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8-2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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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州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临夏县韩集镇莲花路一号统办楼6楼,电话:0930-3222050,邮箱lxx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需求,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做好县上重大项目、重要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16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957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18300条,报纸、电视、公告栏等载体公开2845条。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公布信息15796条,公布其他类信息14920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力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共处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1255件,累计回复县政府门户网站留言30条。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1条,根据《临夏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文件精神,明确受理主体方式,规范办理内容程序,全部已办结,其中4条因延期答复被申请人行政复议,被依法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及时动态调整更新县门户网站文本,对主动公开的文件20个工作日内网上发布。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年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全部在网上公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99条,其中县级政策解读信息3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经常性开展读网自查,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不断优化更新调整,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二是持续做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和村(社区)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民微信群、村民知情大会等方式加大村务公开力度,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时限,健全公开程序,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建强了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三是规范运行政务新媒体平台,对现有的3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管理,经常性通过读网方式进行自查,对维护不力,无人监管,僵尸账号进行督促注销,确保各类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运行,并在县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服务在新媒体平台整体拓展、协调联动。四是紧扣发展所需、人民所盼,把准公开方向,设立“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平台规范设置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公共企事业单位新媒体矩阵和水电气热等6个公开领域,对每一个单位从概况信息、政策文件、收费事项、服务信息、监督投诉等5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实现企事业单位信息的精准查询。

(五)监督保障

一是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健全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方面的培训2次。二是要求各单位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日常工作,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靠实信息公开职责任务。三是通过短信、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实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网站内容保障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督促和安排。2023年,先后对信息公开和新媒体运维管理较为滞后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0

行政强制

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8.26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4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需要持续拓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解读形式和主体较单一,动漫视频解读相对较少。三是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业务衔接不顺畅,无法持续高质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标准。一是及时公开群众和企业关心的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税收、金融、招商等信息,持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二是提升图表、视频等政策解读信息比例,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积极依托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解答政策咨询,拓展政策解读途径,使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视、可读、可感。三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县政府信息中心统筹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重点工作调度,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保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平稳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