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甘肃大河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取水、用水监管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3号令) 第五十一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34号令) 第三十条的规定, 现注销甘肃大河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并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8日起(5个工作日)
二、联系电话: 0930-3288332
三、通讯地址:临夏县双城新区财税楼804号
甘肃大河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pdf
甘肃大河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注销批复.pdf
甘肃大河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