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通告
【 来源:州法制办 浏览次数:1988 添加时间:2017-11-10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通告
为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使行政规范性文件更好地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按照《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州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州直各单位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2017年7月31日之前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2017年9月22日州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通告如下:
1、现行有效的40件规范性文件分别予以保留、修订和废止。“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继续使用,“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对其内容修改完善后重新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能再使用(详见附表)。
2、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2012年7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015年7月31日之前发布的名称冠以“试行”的规范性文件、2016年7月31日之前发布的名称冠以“暂行”的规范性文件,到清理截止日期(2017年7月31日)已超过有效期,自动失效,不能做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