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全县“民用三表”安装使用的公告

来源: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8-0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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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供水、供电、供气相关企业: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用三表”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消费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我县“民用三表”安装、使用管理规范公告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相关单位在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并取得“首次检定合格证”和“计量检定证书”后,方可安装使用;     

二、严禁安装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三表”,确保安装使用的“民用三表”准确可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各“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对在用的“民用三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到期、失准的“三表”按时进行轮换,切实保证在用“民用三表”的准确性。  

四、“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购进的“民用三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将台账报送到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检定所进行备案后,方可安装使用。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