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保障,《反有组织犯罪法》所称的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8月30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到尹集镇街道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向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介绍了有组织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法律知识,引导大家增强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能力,自觉抵制和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鼓励大家积极检举和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广泛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来。同时,检察干警与群众亲切交谈,了解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解答,针对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进行了重点宣传和提示,提醒群众保持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物品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
此次普法活动使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社会背景及现实意义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提升了群众对黑恶势力欺压百姓、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有组织犯罪的“辨识力”,为常态化扫黑除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构建风清气正、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奠定了法治基础。
下一步,临夏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创新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持续有效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努力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共同参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以检察力量凝聚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