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6-2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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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府发〔202255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县相关单位

临夏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21

 

 



 




                               临夏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〇二二年

 


 

一、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三)面临的机遇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指标

三、协同管控巩固改善大气环境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二)优化能源开发利用

(三)推动主要涉气污染物协同控制

(四)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控体系

四、统筹施策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

(二)推进排污口排查与综合整治

(三)不断提升水污染物减排成效

(四)深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五)统筹推进水生态扩容

五、源头防控全面保护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

(一)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二)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

(三)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四)推进农村生态环保提质增效

六、保护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系统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二)深入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治理

(三)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物安全

(四)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七、融合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积极推进碳排放达峰

(二)强化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三)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管理

(四)推进城乡低碳化建设

八、防控并重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二)提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三)夯实辐射安全监管基础

(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体系

九、探索创新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现代化

(一)优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二)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

(三)加快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进程

(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创新

(五)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项目支撑

(三)加大投入力度

(四)夯实人才保障

(五)严格考核评估



“十四五”时期是临夏县胜利完成脱贫攻坚历史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努力突破生态环境保护瓶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关键五年。为持续巩固改善临夏县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按照国家、省上、州上有关部署要求,根据《临夏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临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统筹衔接州、县有关专项规划,制定《临夏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2021年至2025年,是指导全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坚持绿色发展,守护绿水青山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为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全面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截至2020年底,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8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4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85.04%。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考核水质目标要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临夏县城区关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达标率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等任务按期完成,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五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核辐射安全事件和环境信访群体性事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4项主要污染物均完成州上下达的总量控制考核指标。

2.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政策

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省全县的大局上来谋划,立足县情实际、突出功能定位,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临夏县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临夏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从工作全局上进一步明晰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思路抓手、责任分工和措施办法。特别是围绕集中攻坚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河流、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短板不足,先后制定出台了《临夏县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县沿河沿库沿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方案》《临夏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河长制工作方案》、临夏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靠实了各级工作责任,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精准精细管理。

3.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大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力度,对全县5台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对80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进行有计划淘汰改造。加强砖瓦窑治理,全县50家砖瓦窑厂依法拆除19家,依法依规审批29家,全部安装污染处理设备。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对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全部进行拆除。严格落实煤炭质量综合管控措施,建成集中煤炭交易市场1个、二级销售点75个,实现煤炭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扬尘污染综合管控,全面落实“6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在县城和土桥镇配备各类防尘抑尘设备29辆,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柴油货车、船舶超标排放检测治理,检测柴油车3.08万辆,合格率75%;淘汰运营黄标车和老旧车947辆。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督促506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大力推进“煤改气”工作,埋设天然气管网27公里、覆盖2个乡镇、入户340户。采用水暖、发热板、电热毯等方式实施土炕改造工作,完成土炕改造共19139户。经过努力,“十三五”期间,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划定的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滩饮用水水源地)和4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麻尼寺沟乡卧龙沟水源地、漠泥沟乡山神沟水源地、桥寺乡杨家河水源地、尹集镇土沟台水源地)全部采取隔离和封闭等措施。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完成了临夏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建成了县城、土桥镇和经济开发区3个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污水处理厂污泥均采用生活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的方式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大河道整治力度,修建河堤17.88公里,清理河道28.9公里,清运淤泥5.63余万方、垃圾约230余吨。实施完成大夏河综合治理工程,建成翻板坝9座,修建河堤7.35公里,清运淤泥垃圾5万方,河道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加大刘家峡库区整治力度,撤销临夏县莲花码头,严格落实船舶垃圾和废油集中回收登记管理制度,督促13艘船舶配备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器材,5艘客船统一安装环保厕所及垃圾回收器具。全面加强水电站管理工作,拆除大草滩二级水电站,对符合安装条件的17座水电站全部安装泄水流量数据在线监控设备。经过努力,“十三五”以来,全县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临夏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设置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55个。规范矿产管理,注重环境准入和规范生产,加强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程序。狠抓农资市场管理,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加强化肥和尾菜污染防治,大力推广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农业实用新技术,鼓励种养殖企业和农民扩大有机农家肥使用量,确保农村土壤环境安全。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印发实施禁养区划定方案,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关闭任务,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临夏县建福养殖场、顺源养殖场、文化养殖场、众博牧业尕管家养鸡场等4家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全县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100%。制定印发《临夏县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行动治理方案(2017-2020)》和年度工作方案,建立了“社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机制。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尹集镇新寨村和大滩涧村等45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4.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成效显著

扎实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临夏县整改任务16项,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20件(重复5件),均已按时限要求办结。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临夏县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坚持铁腕治污、从严治污,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露头就打”,全县共开展各类巡查检查250多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4起,处罚金150.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家,以严厉打击“游击式”乱采乱挖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巡查152次,查处麻尼寺沟乡、新集镇、韩集镇等区域的10起非法采砂取土行为,以执法问责形成震慑作用。针对大夏河流域砂厂及加工点造成的河道和山体植被破坏问题,按照“一砂场一方案”及“宜林宜草”的标准要求,扎实推进恢复治理工作,对“绿盾”行动自查排查出的问题,积极推动整改销号。

5.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进展顺利

全面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2.8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1.78%。扎实推进红水河综合治理、刘家峡库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二期、大夏河流域综合整治、园区循环化改造、土地整理、高效节水等重点项目建设,按照整山系绿化、见缝插绿、适地适树的原则,着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和生态“灭荒”等工程,持续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功能,系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期间,先后投资1.59亿元,累计完成造林6.19万亩、绿色通道278.1公里,完成土地整治4.8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35万亩、整理土地10万亩、新增耕地1700亩,截至2020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7.27%,草植被覆盖率72.04%,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深入推进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生态宜居的秀美乡村已具雏形。

6.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不断提高

推动全县8家符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条件的企业全部完成备案。制定印发《临夏县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共查出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3起。贯彻落实《临夏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定》,完成4家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深入落实《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和各企事业单位核与辐射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备案制度,完成28家医疗机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组织实施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核技术应用单位设施监督检查率、整改达标率100%,辐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无损。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十三五”末,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积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7.环境监管能力持续加强

按期完成省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任务,并于2017年底投入运行,逐步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从“人防”到“技防”转变。按照《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在辖区城市河段、重要湖库、跨县(市)河流出入界处设置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例行监测实现全覆盖。初步建成覆盖全县的由基础点位、背景点位和风险点位相结合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噪声功能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基本建成城市区域声环境、声功能区、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网络。督促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厂安装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国控源完成在线设备提标改造任务,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成县级移动执法系统,实现州县移动执法系统联网运行,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了全县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源底数。

(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受自然禀赋、产业结构等因素制约,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和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解决,新老环境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边际效应愈发明显,环境治理成本不断提高,部分短板短期内难以解决。县域经济实力不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加之疫情影响仍将持续、生产要素约束趋紧等影响,在可预见的一定时期内,生态环境保护将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

1.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艰巨

截至2020年底,临夏县实况下优良天数比例仅为85.04%,难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环境的期望,受空气干燥、风多雨少、沙尘天气的影响,持续改善困难重重。同时,“十三五”期间全县大气、噪声等相关环境信访投诉呈逐年上升态势,建设工地、非煤矿山开采及餐饮油烟污染比较突出。常规环境污染因子恶化势头有所遏制,挥发性有机污染、农村秸秆垃圾焚烧等面源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加重,按照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要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难度较大。

2.水土流失治理难度较大

临夏县属于水土流失严重县,全县平均土壤侵蚀模数高达5600吨/平方公里﹒年,特别是北塬地区水土流失趋势日益严重,每年因崩塌、滑坡、陷穴等重力侵蚀,吞食耕地、淤积河道库坝、冲毁道路的现象频繁发生。近年来,在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下,虽然实施了一些水土保持项目,局部生态环境有了一定改善,但仍有45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同时,县境内地貌复杂、地形破碎、坡度较大,水土流失治理成本高、见效慢。水土保持项目属国家补助性项目,最高补助标准仅为35万元/平方公里,受技术和资金等因素限制,治理难度大,梯田、造林措施面积小,难以从根本上控制水土流失。

3.环保基础设施薄弱

水源地自动监控设施不健全,除关滩水源安装雪亮工程监控外,其余水源地均未安装监控设施。临夏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达到5000立方米左右,污水处理能力已近饱和,亟需进行扩容建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所需。城市截污管网建设缺口较大,雨污合流现象普遍存在,污水收集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水平与产排现状难以有效匹配,尤其是大夏河支流红水河周边区域生活污水全部经管道汇集后直排大夏河,亟需加快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临近饱和状态,原有设施设备老化问题突出。农村农作物秸秆、尾菜、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亟待加强。

4.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应急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相对于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临夏县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设施、人才队伍能力和业务经费保障等,尚难以适应工作需求:一是县环境监测站因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等限制,未取得生态环境监测资质,不能满足日常执法和应急监测工作需要。二是生态环境执法手段欠缺,不能充分运用卫星图片等先进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三是环境应急队伍数量不足且岗位变动频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薄弱。

(三)面临的机遇

1.党和国家发展战略为新时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为新时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新任务,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为全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

2.上位决策部署为新时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甘肃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生态环境保护确立为全省必须抓好的两大底线性任务之一,高位部署并推动落实。临夏州委州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对全州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安排。省、州顶层设计日益完善,为临夏县全面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持续巩固改善生态环境指明了方向,为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向往为新时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十四五”时期,临夏县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将更加迫切。县委县政府立足实际,确定了乘势而上、接续奋斗,整体推进中部川区、北部塬区、西南山区“三大片区”,深度开发库区、红水河、牛津河、老鸦关河、槐树关河“五大流域”,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奋进县、乡村振兴示范县、生态秀美宜居县、品质民生幸福县、治理有效和谐县“五个县”发展战略,在有效回应群众期盼的同时,也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调整优化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路举措提出了具体要求,提供了强大动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指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以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积极谋划碳排放达峰,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质量生活,为加快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积蓄新动能,为全面建设山川秀美新临夏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统筹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保持定力、稳中求进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继续打好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稳中求进作为主基调,确保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巩固改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

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坚持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水环境、土壤污染防治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建设、气候变化应对相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治理,进行系统保护、整体管控、协同治理、综合施策。

多方共治、全民行动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明晰党委、政府、企业、公众等主体权责,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注重民生,和谐发展以生态民生为着力点,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为导向,坚持不懈的将大气、水、土壤、农村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全县工作主抓首位,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让人民呼吸清洁空气、吃放心食物。

(三)目标指标

1.阶段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或有效控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空气质量巩固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水生态功能不断恢复,全面杜绝新增城市黑臭水体,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

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水土流失实现科学治理,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逐步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不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环境治理能力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有效提升。

2.远景目标

展望二〇三五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专栏1:临夏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指标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

属性

2020年

2025年

环境治理

1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扣除沙尘影响天气数)(%)

约束性

85.04

90

2

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

约束性

44

完成州上下达任务

3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约束性

100

100

4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约束性

0

0

5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约束性

0

0

6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预期性

0

0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预期性

-

25

8

氮氧化物

重点工程减排量(万吨)

约束性

-

完成州上下达任务

9

挥发性有机物

约束性

-

10

化学需氧量

约束性

-

11

氨氮

约束性

-

应对气候变化

1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约束性

[16]

完成州上下达任务

13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预期性

[12]

14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预期性

-

环境风险防控

15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预期性

无受污染耕地

稳定达到98以上

16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预期性


≥95

17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预期性

0

0

生态保护修复

18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预期性

-

稳中向好

19

森林覆盖率(%)

约束性

-

7.76

20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约束性

-

完成州上下达任务

备注:① []为五年累计值。

    三、协同管控巩固改善大气环境

立足多任务、多目标协同增效,深入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系统控制,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开发利用,统筹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等重点污染源治理和其他涉气污染物防治,完善综合管控体系,巩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全面评估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统筹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需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制定临夏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健全动态更新与调整机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作为全县资源开发、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布局的重要依据。严格规范各类沿黄河开发建设活动,切实加强黄河干支流、饮用水水源地、水土流失和生态退化重点区域以及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三峡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管控。

2. 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以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前提,衔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区域、流域、行业和产业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推动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推动实施双城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固废、废水、废气集中处理和余热余压循环利用能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推行环境治理托管服务,优化配置生态绿色空间,完善隔离、防护绿带,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资源与环境承载基础。加快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融通,协同推进产业园区化和园区产业化。巩固深化重污染、高风险企业搬迁改造,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分类推动沿大夏河一定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迁入经济开发区,促进形成有利于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的产业布局。

3.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依法淘汰关停落后产能,持续压减过剩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在“两高”项目环评中率先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试点。加快食品加工、民族特需用品加工、皮革毛纺等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持续推进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根据国家、省上、州上安排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逐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推广绿色产品,鼓励企业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绿色发展模式,培育创建一批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

4. 培育发展生态产业

积极培育节能、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节能装备和技术推广,加大环保产业装备技术应用力度,加强项目储备与动态调整,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龙头企业。鼓励发展高水平、专业化绿色环保服务业,推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加快市场化进程。优化县域高质量发展格局,继续推进临夏县与临夏市一体化中心城区建设,着力打造沿刘家峡库区经济带,协同推进景区景点提升、精品线路设计、智慧旅游建设、旅游宣传推介。持续推动文旅产业深度开发,突出北塬片“农业+”、西南片“生态+”、沿库区“山水+”文旅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牛羊肉精深加工、清真食品加工业发展水平,辐射带动牛羊养殖、中药材种植加工、高原夏菜、设施蔬菜、特色林果、现代物流等特色产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能源开发利用

1. 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认真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比重,实施新上耗煤项目能耗等量减量置换。持续加强取暖用煤监管,按州上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民用燃煤质量标准,结合城乡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洁净煤配送体系,巩固提升清洁煤供应能力,到2022年底,除优质煤炭二级配送网点外严禁新增散煤销售网点,严禁销售、使用不达标煤炭,严厉打击乡村散煤运输销售行为。探索开发清洁能源,鼓励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采暖等项目,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加强高效生物质节能炉、秸秆气化炉等示范推广,鼓励在满足环保和水资源保护要求前提下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完善清洁能源利用体系,因地制宜推进传统能源与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协同利用,合理调控化石能源消费向清洁能源转型。到2025年,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

2. 深入推进清洁取暖

合理拓展城镇集中供热覆盖范围,优先建设具备蓄热功能的电供暖设施,支持乡镇建设分布式、分散式清洁供暖设施,加快补齐供热管网短板。着力完成双城经济开发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深入推进20蒸吨以上供热锅炉清洁化改造,逐步扩大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使用占比,加强清洁能源供暖设施环境保护监管,推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逐步改善农村用能结构,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沼气等清洁能源供暖模式,探索开展农林剩余物生物质成型燃料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村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分类推进农村土炕改造,2024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土炕、小煤炉改造清零;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督管理。统筹衔接“煤改电”计划,加快重点区域、偏远乡镇配电系统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巩固提升全县电网支撑能力。积极拓展燃气管网覆盖范围,支持民营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开辟天然气新供应渠道,增强县城应急储气能力,完善乡镇罐装天然气储运体系。

(三)推动主要涉气污染物协同控制

1. 加强工业大气污染物防治

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原则,继续开展炉窑深度治理,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依法关停不达标炉窑,积极推进工业炉窑燃料清洁化低碳化替代。推动建材、铸造等行业建设高效烟气收集系统,加快配套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强化水泥、砖瓦等建材行业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逐步开展建材企业脱硫脱硝烟气旁路排查整治工作。

2. 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以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实施动态更新,逐步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制标准,推进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材料替代,开展各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加强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未安装处理设备的汽车维修、露天喷漆企业,督促安装环保处理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加大油品储运销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回头看”,推动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 统筹实施车油路等移动源排放监管

依托国、省干线公路和兰合铁路、临夏民用机场等重大项目,积极发展陆港、空港物流,推进临夏县双城客货站点物流园配套建设“路企直通”专用线,推动大宗物料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和高耗能客货运输车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鼓励对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清洁能源替代,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逐步将非道路工程机械纳入监管范围。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逐步扩大国六重型货车占比,提高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在城市建成区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的使用比例,逐步完善新能源充电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汽柴油质量标准,推动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完善道路监管,优化重型车辆绕城方案,加大道路监督执法力度。

4.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

加强施工扬尘常态化监管,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强化煤场、料场、渣场等堆场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大宗物料存储和运输防尘措施。加大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力度,督促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及其他散装物料车辆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统筹衔接园林式县城建设,加强裸露地块治理,加大硬化、绿化力度,不断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强化道路保洁,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建成区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到2025年,县城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5%。

5. 持续推动餐饮油烟治理

开展餐饮油烟规范化整治,新建餐饮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油烟治理措施,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餐饮企业,督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企业定期对现有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到2025年,建成区内大中型餐饮经营场所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并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持续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严肃查处露天烧烤行为。

6. 深化农村面源排放控制

建立健全以乡镇、村社为主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有效发挥网格员“岗哨”作用,切实加大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荒草等“四烧”行为的巡查管控力度。强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扎实推进粮改饲暨秸秆饲料化利用,不断提升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探索开展重点氨排放源排查,逐步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

7.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继续推动三氟甲烷(HFC-23)的销毁。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鼓励开展恶臭投诉重点企业和园区电子鼻监测。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探索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等多种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应用。

8. 推动噪声污染防治

加快完成全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调整,推进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持续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现状调查,定期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强化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重点领域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单位、重点工业企业切实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逐步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落实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鼓励创建安静小区,努力实现涉及噪声信访投诉总量持续下降。

(四)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综合管控体系

1. 强化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综合管控

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污染防治措施,完善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优化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大人员调配和资金支持力度,将网格化监管作用落到实处。强化微测网数据应用,依托网格化监管及时排查存在问题,形成良好的闭环管理机制。

2.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积极推动7天以上精准预报,逐步开展空气质量10-15天中长期预测,不断提升细颗粒物、臭氧预报准确率,提高沙尘短临、中长期预报能力。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细化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主要污染源应急减排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

专栏2:巩固改善大气环境重点工程

1、临夏县大气污染治理土炕改造工程。立足乡镇实际,科学选取电能、洁净煤等替代技术路线,分类推进新集、韩集、河西、安家坡、北塬、黄泥湾等乡镇土炕改造;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整村实施新集镇苗家村、土桥镇辛付村土炕、土灶、小煤炉清洁能源改造。

2、县域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建设完善燃气管道、门站等设施;统筹实施电网改造;优化布局加气站和新能源充电桩。

    四、统筹施策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

以黄河干支流为重点,统筹水污染治理、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修复,促进水环境管理从污染防治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不断深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统筹推进水生态扩容,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一)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

深入强化全县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个备用水源地保护治理,严格按照省、州批复要求,全面落实一、二级保护区管控措施,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建设完善隔离防护、警示标志、界标界桩、宣传牌等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周边植树造林和植被恢复。巩固深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水源工程、大中小型水库、灌区和农村“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切实满足人畜饮水、农业灌溉、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需要。切实保障农村输供水安全畅通,着力提升石门滩水源保障能力,巩固提升西北片、北塬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积极推进刁祁镇、尹集镇等抗旱应急水源建设,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站(厂)自动化控制体系。针对大夏河及各主要支流,按照河流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切实推进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分区分类治理,全面清理和整治影响水质的各类污染源,合理规范畜禽养殖产业,推进河流湿地与缓冲带生态恢复和保育。

(二)推进排污口排查与综合整治

分类推进大夏河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推进排污水体-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过程管理,确保刘家峡水库入库河流水质安全。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开展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针对流域特点因地制宜划定限制设置排污区域、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一般限制排污区域河段。按照工业、生活、农业等不同类型排污口特征,分别提出清理整治、达标排放的任务要求,依法取缔违法排污口,推动排污口规范建设和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排污口许可证制度,督促沿河所有固定源依法按证排污,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

(三)不断提升水污染物减排成效

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强化双城经济开发区监督检查,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正常运转,对园区污水预处理水质未达标企业、运行不正常集中处理设施开展专项排查,限期责令整改。积极开展县城污水收集处理查漏补缺专项整治,结合城乡发展实际论证实施县城污水集中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老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更新改造与补充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的截流收集,探索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鼓励水优先用于生态、景观用水。

(四)深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继续严格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任务,规范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实施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对重点用水企业年度用水计划、取用水台账、计量设施等实施监督管理,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中水回用比例,积极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稳步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推进灌溉体系现代化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实施骨干渠系、取水建筑物等升级改造,示范推广蓄水保墒、集雨补灌、垄作沟灌、测墒节灌、水肥一体化等旱作节水技术。强化城镇节水降损,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排查,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大中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等非常规水利用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

(五)统筹推进水生态扩容

切实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合理划定重点河流(水库)管理范围,探索制定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方案,加强河湖水量调度,统筹实施流域主要涉水工程联合调度,对有条件的河流(水库)实施生态补水。推进大夏河、牛津河岸线规划和保护,合理划定河流生态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维护自然岸线的生态功能,按照县域河流水功能分区要求分类推进管控修复,确保流域水生态系统稳定。在支流入流口、河湖入库口等关键节点和城市下游、重要排污河段等重要区域,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岸带修复、水系连通等活水保质和生态修复措施,不断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和水环境容量。提升生态流量(水位)监管和河道管理水平,建设完善县域中小河流重点站点通讯网络平台、自动化监测采集与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及时掌握河流水情,切实强化河道采砂等水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治理。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就地保护,因地制宜恢复水生植被,探索恢复土著鱼类和水生生物。

专栏3: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重点工程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在现有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基础上,全面整治周边环境,开展植树造林和植被恢复,建设完善过滤净化、管理用房、围栏、监控、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

2、临夏县水资源保障工程。新建石门滩水库、石门滩水库至寺庄净水厂工程、寺庄净水厂至北塬区供水工程;加快西北片、北塬片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临夏县西北片农村供水水源保障工程、朱墩水池扩容改造工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动化监控体系;统筹推进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修缮、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大夏河土门关至双城段、漠泥沟河、槐树关河主要河道水旱灾害防御体系。

3、临夏县河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科学划定大夏河、牛津河、红水河、槐树关河、老鸦关河、漠泥沟河、多支巴河、榆林沟河、掌子沟河及太子山水库管理范围,合理规划并严格保护大夏河、牛津河岸线,设施临夏县中小河流重点站点自动化监测监控项目,补充完善水旱灾害防治雨情水情监测设施,推动建设重点罐区干支渠管理自动化监控设施。

    五、源头防控全面保护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

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保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村风貌,全面助推乡村振兴。

(一)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大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施用不达标农药、化肥等行为。针对安全利用、严格管控耕地类别,综合采用农艺调控、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等措施,推进超筛选值耕地安全利用,从农产品临田检测、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等方面,逐步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针对受污染耕地,建立农产品种植负面清单,积极推广种植非食用农产品、轮作休耕等自然修复方式,逐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二)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

按照省上、州上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优先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查明的潜在高风险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完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部门联动监管,着力解决治理修复与土地开发之间时限矛盾问题。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严禁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三)加强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建立和完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开展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查清基本信息、环境管理、水质状况等内容,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重点调查双城经济开发区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县域发展规划,准确识别地下水环境风险与管控重点。统筹推进质量监管、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地下水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制定实施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方案,探索推行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统筹的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措施。

(四)推进农村生态环保提质增效

1.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零增长行动,促进有机肥资源合理利用,强化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完善农林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提升残膜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多元化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推进塬片蔬菜种植重点乡镇尾菜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要求,论证建设北塬镇娄高祁村、土桥镇大鲁村大型有机肥加工项目,鼓励第三方主体兴建规模化沼气、生物天然气工程和有机肥生产设施,有序推进全县20家生产规模较大、粪污产生量较多、与环境保护矛盾较突出的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到2025年,确保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率、尾菜处理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等指标全面完成州上下达的任务要求。

2.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深入开展“清洁村庄”创建,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重点实施土桥镇生活污水处理扩建工程,拓展配套管网覆盖范围,统筹提升北塬、坡头、井沟、土桥等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积极开展先锋、安家坡、红台、营滩、民主、路盘、井沟、马集、榆林、漫路等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完成25个乡镇农户厕所整村改造提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在现有垃圾收转运站的基础上,完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中建立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实现218个行政村垃圾中转站全覆盖,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处理。立足县域农村黑臭水体排查,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种植、工业、内源等污染类型,因地制宜采用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技术手段,多措并举全面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专栏4: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1、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探索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在养殖密度较大的北塬、土桥等乡镇新建大型有机肥加工企业2家,扶持50个养殖企业建设完善粪污回收处理设施,推行种养循环发展,积极培育粪污还田利用示范基地;在北塬片蔬菜种植重点乡镇,论证建设尾菜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在井沟、红台、榆林等地膜使用重点乡镇,论证建设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鼓励回收利用废旧木料开发生物质产品。

2、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工程。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县新、改建卫生户厕20000座,218个行政村实现垃圾中转站全覆盖,创建145个“清洁村庄”,培育5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在马集、尹集、麻尼寺沟等西南片区16个乡镇实施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在北塬移民区9个乡镇实施户内改造及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土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在红台、营滩、民主、漫路、榆林、井沟等乡镇新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配套设施;在北塬、土桥、马集等乡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论证建设榆林乡、漫路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完善收集管网;扩建土桥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全面收集处理北塬、坡头、井沟(部分)、土桥等乡镇生活污水。

    六、保护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大夏河流域和刘家峡库区综合治理,巩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不断深化水土流失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健全生态监管机制,切实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一)系统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1. 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试点建设大夏河及主要支流生态廊道,全面清理沿线遗留垃圾,加强河道疏浚清淤,统筹推进生态岸线建设、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河床、岸坡及河流沿线等绿化,优化布局生态隔离带,探索推动湿地保护与建设,逐步打造生态景观带和产业带。统筹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治理,重点实施大夏河土门关至双城段、程子河黄泥湾段以及红水河、榆林沟河、老鸦关河重点河段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积极开展川区、塬区水系堤防与沿河道生态建设。以黄河上游贾家沟、牛尾沟、大夏河一级支流哑沟流、杨舍沟、二级支流董家沟、沙楞沟等为重点,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重点工程,支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建设,整体提升流域水土保持功能。

2. 重点提升太子山周边水源涵养能力

积极实施黄河上游水源涵养林草湿地恢复工程,加强天然林和天然草原保护,加快退化防护林和原生态草原修复,严格落实黄河干流、大夏河等流域湿地用途管制,确保现有湿地面积不萎缩。加大低效林改造力度,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合理调整农、林、草业用地比例,严禁毁林毁草开垦增地,积极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宜林荒山荒地绿化,优化发展水源涵养用材防护林、生态经济型防护林等复合型林业,因地制宜发展啤特果、红树莓等优势产业和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生态产业,鼓励创建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促进农旅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3. 协同保障刘家峡库区生态安全

加强与周边东乡县、永靖县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库区周边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综合整治以及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沿库绿色林带建设和沿岸面山绿化美化,逐步扩大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种植规模。推进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植被恢复,库区道路周边重点扩大侧柏、刺槐面积,水源保护区内重点扩大云杉、红柳面积,准保护区及保护区外围地带重点扩大花椒、梨树等经济林面积,沟道区域重点恢复灌木林。全面提升库区生态用水保障能力,加快建设北山顶高位绿化用蓄水池及配套设施,推动实施库区南岸大浍水流域绿化给水工程,强化渠道维修改造。

(二)深入推进生态系统修复治理

1. 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天然林和天然草原保护管理,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等重大工程,切实巩固提升现有造林绿化成果。扎实做好“增绿、护绿、用绿、活绿”工作,整山系、整流域统一规划,持续推进太子山沿线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化川区、塬区绿地系统,加强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完善农田林网体系,不断提高林草植被盖度。实施城市更新和生态系统修复,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强公园绿地、区域绿地、防护绿地以及城镇周边面山绿化、护河护城林带建设,积极开展南北两山破损山体修复和山体观瞻性提升,统筹推进北部塬区乡村公园和西南山区“家在林中、人在花中”人居环境建设。优化完善城乡绿道系统,构建城乡交融、蓝绿交织的绿道网络,加快临夏县与临夏市绿道融合,推进县域快速通道绿色长廊一体化,助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2. 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统筹实施谷坊、沟头防护、护坡护岸墙等工程措施,完善以梯田和淤堤坝为核心的截泥拦沙体系。加强大夏河沿岸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快整治威胁城镇、农村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未利用地开发利用,统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盐碱地治理,不断改善土壤立地条件。推动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以大夏河流域、西南太子山沿线、饮用水水源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强化生态修复试点示范。

(三)切实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物安全

构建以太子山自然保护区和莲花山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有效辐射大夏河干流、主要支流、沼泽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野生动植物物种、遗传资源以及荒漠等特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物种丰富性和遗传资源多样性。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全面调查生物物种分布、范围、行为、生殖等信息,系统识别典型生境、珍稀、濒危物种生物多样性现状,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修复。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性保护行动,推动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建设智慧管护监测体系,配套完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繁育、古树名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等基础设施。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加大农田、森林、草原、湿地等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和治理力度。

(四)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落实生态保护成效监测评估,按照省上、州上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评估,定期发布生态质量监测评估报告,积极推动生态保护成效、自然保护地修复、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生物多样性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加强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建立常态化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机制,细化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认真配合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自然生态安全稳定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整治各种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强化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

专栏5: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重点工程

1、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程。着力实施大夏河尹集段生态综合治理、槐树关河流域生态廊道建设示范、榆林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老鸦关掌子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临夏县沿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加快建设漠泥沟、榆林河小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统筹推进红水河营滩乡大荒地村至红台乡蒋家滩村段、程子河临夏县黄泥湾段、大夏河土门关至双城段水旱灾害防御治理项目。

2、临夏县林草生态系统修复提升工程。重点实施太子山沿线、刘家峡库区沿岸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统筹实施甘南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临夏县西南部太子山沿线水源涵养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治理修复、林草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等项目。

3、临夏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重点实施临夏县红水沟坡耕地项目、临夏县哑沟坡耕地治理项目、临夏县榆林沟坡耕地治理项目,临夏县莲花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临夏县2023-202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临夏县2023-2025年国际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统筹实施安家坡淤地坝加固工程,新建井沟、贾家沟淤地坝水土保持工程。

     七、融合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聚焦落实国家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合理确定主要领域、重点行业达峰目标,探索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管理,推进城乡低碳化建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一)积极推进碳排放达峰

按照省上、州上部署要求,制定实施临夏县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快研究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碳达峰目标、时间和实施路径,严格落实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推动形成部门碳达峰工作合力,促进数据采集、统计、监测等工作有效协同,分阶段、分领域有序推进全县碳排放达峰。落实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送制度,加强碳排放报告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

(二)强化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严格淘汰工业落后产能,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监管,有序开展水泥、钢铁等行业能效对标活动,重点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研发绿色产品并开展低碳产品认证。鼓励双城经济开发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加强废水、废渣、废气和余压、余热循环利用,积极推广节能降耗技术装备,提高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种植业温室气体管理,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积极控制农田甲烷排放。鼓励涉农企业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化利用。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饲料配比结构,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畜禽养殖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三)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管理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建立完善预警调控机制,坚决遏制能耗过快增长。探索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建立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推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分阶段纳入重点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做好碳核查、配额分配、履约清缴等监管工作。主动适应气候变化,逐步提升水生态、人群健康、基础设施、农业、林业、生态脆弱地区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统筹建设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与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的疾病防控、疫情动态变化监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和救援机制,切实防范气候风险对人群健康的不利影响。

(四)推进城乡低碳化建设

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行动,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辆投放量,加快充电站等相关设施规划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城乡公共交通系统,引导自行车回归城市。积极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鼓励绿色居住、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推动简约舒适、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八、防控并重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防”与“控”并重,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和应急管理体系,着力提升防范与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

(一)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 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且难以就近处置或综合利用的项目。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完善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应用和引进推广。加强建筑垃圾倾倒、堆放、贮存、运输、消纳、处置等全过程监管,稳步推进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示范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全面完成清废行动相关工作任务。

2. 加强生活垃圾和塑料污染治理

巩固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继续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及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探索推行垃圾收集处理购买服务,不断完善“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体系。紧密衔接临夏市、临夏县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比例达到95%以上,至少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分类街道(社区)。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强化减塑宣传引导,鼓励商品生产、销售环节减少过度包装,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快递等行业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

(二)提升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切实强化建设项目源头管控,严格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项目准入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调研评估,建立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加大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实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完善收集转运体系,提升医疗废物监管水平,加快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实现城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有效监管,逐步向农村地区拓展。

(三)夯实辐射安全监管基础

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证备案制度,规范审批许可管理。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风险防控,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健全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督导核技术利用单位提升安全意识和快速响应能力,修订《临夏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人员技能培训。

(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体系

加强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定期开展沿河工业企业、工业集群环境风险评估,深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提升应急处置管理水平,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机制,促进县、乡镇、企业三级联动,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流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加快建成临夏县生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控制收集类、絮凝助凝沉淀类、氧化还原类等应急物资,强化日常监管,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统筹推进环境应急队伍、应急监测等能力建设,加快建立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控中心,着力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指标监测、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水平。

专栏6: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1、临夏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加快建设完善城区及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动建设县城建筑垃圾填埋场,试点开展乡镇生活垃圾磁化气化处理站、县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

2、临夏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新增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专业车辆,完善周转箱等配套设施,论证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

3、临夏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新建以环保为主体的应急物资储备库1座,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全面储备控制收集类、絮凝助凝沉淀类、中和类、氧化还原类等环境应急物资,定期检查并更新。

     九、探索创新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现代化

着力提升环境监测、执法能力,积极探索创新,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转化融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一)优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按照国家西部地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建成临夏县标准化环境监测站,立足生态环境保护新任务新要求,优化完善监测网络,推进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动重点污染源全面实现在线监控。依法依规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完善并落实排名、预警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预报体系,着力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积极推进流域水环境质量预测预警业务和技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激励惩戒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推动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为主、外部质量监督为辅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二)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

大力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统一着装和标志,配齐配全执法车辆装备,完善执法人员保障机制,着力打造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强化属地环境监管执法,高效统筹行政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进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积极开展非现场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针对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交叉执法。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案件移送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快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进程

推进生态环境数据采集和整合集成,扩大数据采集范围,丰富数据资源,加强数据整合力度,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风险源)、生态保护、核与辐射、政务管理等基础数据库,逐步形成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建设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管理业务化应用平台,深化数据分析和融合应用,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服务和业务应用,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执法监督、应急指挥、行政审批、政务管理等提供支撑,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规范化和协同化管理。强化执法APP应用和数据平台支撑,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

(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创新

主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积极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实施流域现状调查摸底,掌握流域补偿基础数据,探索开展重点生态系统生态功能价值核算和多元化补偿形式、补偿资金支付和管理办法。依托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开展损害鉴定评估,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应赔尽赔、及时有效修复。优化水沙调控制度体系,制定完善水权、水价、水市场相关政策,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活化使用权,保障收益权,激活转让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参与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全面实行乡镇党委领导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五)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积极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建立完善重大环境事件舆情快速响应机制,防止出现舆情“盲点”,确保舆情稳定可控。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覆盖全面化。加强舆论监督,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完善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和问题核查机制,畅通“12369”举报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

专栏7: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重点工程

1、临夏县中小河流重点站点自动化监测监控项目。建设临夏县中小河流重点站点通讯网络平台,建设自动化监测采集与控制系统,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及时掌握全县9条中小河流重点站点和区域水情、水环境破坏、采砂等情况,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2、临夏县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西部地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建成临夏县标准化环境监测站,配备电导仪、离子计大气、大气、水、土壤采样器等设备。

3、临夏县环境安全防控项目。建设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控中心,加快形成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指标监测以及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能力。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进度要求,确保规划各项重点举措分解并有效落实。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主动担责尽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推动任务目标落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按要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工作,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对领导干部离任后出现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并认定其应承担责任的,实行终身追责。

(二)强化项目支撑

在巩固临夏县“十三五”重大工程成果基础上,针对“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和新问题,基于临夏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环境质量改善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统筹谋划并筛选储备前期基础好、潜在效益优、可落地的工程项目,为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效支撑。推行储备项目库动态管理,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重点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三)加大投入力度

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切实履行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探索构建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以企业和社会投资为主体,综合运用金融市场、地方融资平台等途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加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监督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形式、补偿资金支付和管理办法,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发展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积极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

(四)夯实人才保障

探索完善人才引进机制,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加大基层环保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拓展专业培训覆盖面,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人才队伍能力。统筹县、乡(镇、街道)不同层级工作职责,优化配置工作力量,切实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基础能力与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落实乡(镇)环境保护职责,明确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综合运用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环保执法监管效率,提高环保服务水平。

(五)严格考核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在2023年底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对规划主要指标、任务及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度与分析总结,根据评估结果适度调整规划目标和任务,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2025年前组织完成规划终期评估,系统梳理总结规划实施效果,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