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临夏县“问题地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临夏县“问题地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解读
一、什么是“问题地图”
地图表示了国家版图的地图象征着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体现了国家的主权意志和政治外交立场,稍有疏漏,就会出现有损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我们说的“问题地图”主要指存在危害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
二、开展“问题地图”整治的目的
为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查处涉及“问题地图”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地图市场监管协作长效机制,有效提升“问题地图”监管力度,使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销售等活动得到有效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同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公民国家版图意识。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领域。以县内各级互联网网站、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出版单位、展览(展会)、博物馆、文化图书零售批发市场、广告活动等编制、登载、出版、公开展示、销售的地图为重点整治领域。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未完整表示我国疆域;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错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我国藏南地区、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注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的具体形状属性、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等;按照《自然资源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应当定密而未定密或定密不准确、不规范的地图,以及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违反地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行为:未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使用地图;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注审图号。
(三)整治的地图种类
1.互联网网站、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及含有地图的图片、影像;
2.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及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含教材教辅);
3.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
4.新闻、影视、广告、标牌等插附的地图。
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总体组织实施与协调,组织全县督查工作,为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自然资源系统单位、测绘资质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2.县委网信办: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对属地网站平台的巡查线索和研判处置意见,依法处置相关违规网站和平台。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广告活动领域的“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查处涉及“问题地图”的违法广告活动。
4.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新闻单位的“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
5.县委机要和保密局:组织对涉及标注涉密信息地图和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等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6.县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教材、目录内中小学教辅中“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
7.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督促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及节会、博物馆等场馆的“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电视播出机构和节目制作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文化图书零售场所和批发市场的“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
8.县政府信息中心:开展政府网站的“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工作。
9.县工信局:开展互联网网站“问题地图”的排查整治工作。
五、整治方法
(一)开展排查
对照整治内容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未送审而公开登载使用地图,弄虚作假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改措施
1.涉及政府网站、互联网网站、新闻媒体、展览(展会)和博物馆、广告活动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自查单位对登载使用的“问题地图”要进行删除或替换,替换为自然资源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对于标准地图不能满足使用的,可委托具有地图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专题地图,报送相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方可登载使用。
2.出版单位、销售单位对涉嫌违法的地图及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要下架、封存、销毁。
3.对发现的涉嫌失泄密违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要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角度,明确分工和责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同配合,及时通报共享有关监管信息,严肃查处涉及地图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持续形成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教育、扩大行动影响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结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成效。
六、举报电话
“问题地图”举报电话为0930-3222082,(传真:0930-322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