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县2024年庭院经济(蜜蜂)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目的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一村多样、一户一项目”的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二、主要目标
以尹集、漫路、刁祁、漠泥沟、麻尼寺沟等沿太子山沿线以及红台、新集等蜜蜂养殖基础较好的乡镇为重点,兼顾其他乡镇,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农户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蜜蜂产业,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激发群众参与发展产业的活力和动力。到2024年底,预计全县蜜蜂养殖量达到28000箱以上,蜂蜜产量350吨,蜂产业(蜂蜜、蜂胶、花粉、王浆等)产值达5000万元。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计划统一采购3000箱优质蜜蜂,发放给养蜂积极性高、有一定养蜂规模的农户(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招标价为准)。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户发放条件、标准及遴选程序
(一)发放条件及标准
发放条件: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发展蜜蜂养殖产业的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庭院空闲用地发展蜂产业,蜜蜂养殖规模达到10箱(含),且每箱达到5脾(含)以上,蜜蜂健康无病虫害;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三类户”,即脱贫不稳定户、突发困难户和边缘易致贫户。
发放标准:对照原有养殖规模进行差异化发放,即:蜜蜂养殖规模达到10箱(含)的(不包括以前政府奖补的箱数),发放蜜蜂2箱;超过10箱的部分,按每5箱发放1箱的标准发放,单个农户最多发放10箱。
(二)项目户的确定
项目户由各村摸底审核,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并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初审,乡(镇)政府经会议研究,将确定的项目户及发放数量经公示(10)天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县畜牧发展中心。
六、项目验收
由县畜牧发展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和相关乡(镇)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按不少于20%的比例对奖补对象进行抽验,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