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0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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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水平,落实常态化监管,按照国务院、省、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近期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一季度,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要求公开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息及重点工作信息,持续推进基层26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稿件,县政府门户网站整体运行状况良好、栏目保障基本到位。截至3月28日,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785条,公开规范性文件2件,发布县级政策解读10件,按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开展问卷调查1次。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重点工作信息更新不及时。县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信息更新情况每半月在全县政务公开和信息工作群内提醒预警,对个别长时间不更新的单位及时电话提醒,要求重点工作信息每月至少更新2次。截至3月27日,以下单位重点工作信息未更新到3月份:公安局(停更在1月31日)、住建局、文旅局、乡村振兴局、桥寺乡、黄泥湾镇(停更在1月2日)、漫路乡、榆林乡、先锋乡、南塬乡(停更在1月10日)、北塬镇、民主乡。

    (二)26个试点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26个试点领域信息要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大部分县直单位对各自负责栏目信息更新不够主动,个别单位甚至不清楚自己负责更新维护的栏目。经检查,更新不及时的栏目有:县住建局负责的农村危房改造栏目和住房保障2个栏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的农村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2个栏目。

     (其他重点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行政处罚和强制、行政许可、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草案解读等栏目除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管局更新外,大部分县直部门均未上传更新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在县政府网站日常监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稿件发布前把关不严、审核不规范的问题,宣传信息存在发错别字、用错敏词的情况。各单位要定期开展错敏词及重要敏感信息自查自纠,严把政治关、文字关,杜绝错敏词等问题出现。

(二)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对各自重点工作信息和负责栏目信息要按照时限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发布,避免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等情况,坚决杜绝推一推、动一动,集中大量发布信息现象,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1、26个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具体负责单位为:义务教育:教育局;户籍管理:公安局;农村危房改造:住建局;养老服务:民政局、人社局;法律服务:司法局;预算决算:财政局;稳岗就业:人社局;社会救助:民政局;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局;农村土地征收: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自然资源局;市政服务:住建局;乡村振兴: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监督(资金方面):乡村振兴局;税收管理:税务局;食品药品:市监局、卫健局;安全生产:应急局;住房保障:住建局;社会保险:人社局;医疗卫生:医保局、卫健局;公共文化:文旅局;涉农补贴: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公安局、文旅局、市监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重大项目建设:发改局。

2、其他重点栏目具体负责单位: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草案解读3个栏目:涉及政府所有组成部门;行政处罚和强制:涉及所有具有行政执法的政府组成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等;行政许可:公安局、市监局、卫健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水务局、文旅局等;数据发布:统计局;民生实事:民政局;教育信息:教育局;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人社局;职业培训:人社局;助企纾困:税务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卫健局;产品质量:市监局;治安管理:公安局;四强行动: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局;招商引资:招商局。

3、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具体负责单位:卫生:卫健局;教育:教育局;通信:工信局;金融保险:财政局;水电气热:水务局、住建局。

(三)做好人员轮换报备工作。为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各单位如有换岗轮岗、新进人员,接手政务公开工作,需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政府办将视情况开展相关工作培训,提高新进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我县政务公开工作不掉队。

(四)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日常检查反馈的问题,尤其是在工作群内通知的关于栏目内容更新和错敏信息整改,做到当日处理反馈。对本次通报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根源,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通报中因工作滞后被点名单位,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书面报县政府6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