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1-25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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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人20251

 

临夏县人民政府

李星等同志职务任免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任字20253文件精神,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于20251月23日研究决定:

 星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正科)。

免去:

 星同志的麻尼寺沟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马强强同志的掌子沟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临夏县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20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