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临夏州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支持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3〕83号),现就申报临夏州2024年度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申报对象
在临夏州内注册运营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
二、申报条件
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三、补贴标准
市场主体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场租费、通信网络费、开展员工培训、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奖补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予以补助。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应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提出。
四、申报材料
1.2024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
2.市场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
4.带动就业人员类别材料证明(毕业证、残疾证、退伍军人证等)
5.银行代发工资收入(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各县市及州级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以及缴费凭证)
8.企业征信证明
注意事项:所需材料一式三份,以上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程序
采取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原则,由市场主体按照营业执照所属地向各县(市)及州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各县(市)及州人社局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深入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县(市)人社局对符合条件拟补助的市场主体报州人社局复审、认定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携带相关资料到各县(市)及州人社局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说明
因项目补助资金有限,资金将优先保障就业带动能力强、运营稳定、经济效益相对好或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
临夏市申报地址:临夏市建设大厦11楼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1109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10509
临夏县申报地址:临夏县统办楼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530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3223354
永靖县申报地址: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
联系电话:(0930)8838406
和政县申报地址:和政县三号统办楼547室
联系电话:(0930)5524669
广河县申报地址:广河县统办2号楼人社局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5911033
康乐县申报地址:康乐县政府统办楼421室
联系电话:(0930)4429618
东乡县申报地址:东乡县卫健局二楼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214室
联系电话:(0930)7121752
积石山县申报地址:积石山县统办楼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4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7726659
州级申报地址:临夏州人社局10楼1007室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930)6212390
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