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8-1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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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以下简称《基准二》)发布,标志着我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为有效解决市场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对提升我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次发布的《基准二》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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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面全。《基准二》涵盖了登记注册、价格、信用监管、公平竞争、网络交易、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等11个领域27部法律法规,实现了市场监管主要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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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及时。《基准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对有关内容根据执法实践予以动态调整,确保了裁量基准与法律体系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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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性强。《基准二》结合我省立法现状与发展实际,将我省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性法规全部纳入,共梳理了《甘肃省价格监管条例》、《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标准化条例》、《甘肃省专利条例》7部地方性法规,并对相关内容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