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来源: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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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4 14:46
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系统执法行为,切实有效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甘肃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有关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专项整治工作公告如下:一、整治重点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不公,“钓鱼式”“碰瓷式”执法,执法记录不健全、不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不审或流于形式,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运动式执法,态度蛮横、用语不文明,故意刁难群众、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坚决纠正在卫片执法中个别存在的“只看图上管理信息,不管实际情况”等问题。(三)执法“扰企”问题。重点整治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刁难企业等问题。(四)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有案不立,拖延办理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理,对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或案件移送不及时不规范,不刑不罚、以罚代刑,群众投诉受理不及时或者不受理,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不担当不作为、行政执法缺位等问题。(五)违法、违规或不合理罚款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法违规或不合理设置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违规预收、截留、私分、占用、挪用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问题。(六)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新情况新问题。投诉举报线索问题,同时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递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严格保密您的个人信息。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邮件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规划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