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民政局关于2025年“2·14”预约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公告

来源:临夏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2-11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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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了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满足新人在“2·14”办理结婚登记的需求,避免扎堆办理,临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采取“提前”预约,现将预约结婚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约方式、电话、截止时间

1、预约电话:临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930-3223603、 临夏县民政局土桥婚姻登记处0930-3286000。

2、现场预约:临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临夏县统办楼政务大厅西厅);临夏县民政局土桥婚姻登记处(土桥镇外环路红绿灯十字向北200米,土桥敬老院内)。

3、预约截止时间:2025214日。

4、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二、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实行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甘肃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方为军人,非军人方为甘肃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根据临夏州自治条例有关《变通规定》:临夏州内非城镇户籍的少数民族,男年满20周岁,女年满18周岁)

5、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6、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三、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须有省公安厅公章、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本人页须有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并载明登记日期)。

3、现役军人需出示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再婚登记的当事人需提供本人的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持有法院一审判决书的还需提供原审法院的生效证明书),且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当事人婚姻状况为“丧偶”或原配偶的死亡证明和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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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请当事人严把时间节点,按时到场(早上8点半前按照就近原则到婚姻登记处排队等候)。

2、婚姻登记处免费提供颁证场地、颁证服务等。

美好的婚姻需要双方共同用心经营,只要双方相亲相爱,每天都是好日子。同时,呼吁广大新人朋友在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下,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盲目跟风、扎堆登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临夏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