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份临时救助对象公示
为了妥善解决城乡居民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作用,切实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经户主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查并经局务会议审定后,决定对马非也等167户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38231元。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拨付到户。
现将审批花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和不实情况,请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反映,我们将认真及时受理。
公示时间: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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