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微课堂:临夏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政策优化调整(解读二)

来源:临夏住房公积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16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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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住房消费内需潜能,更好保障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近期,我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经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5日在“临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布,为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深入了解,现对优化调整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温馨提示

为最大限度惠及缴存职工,经我中心深入讨论研究,并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多子女家庭”统一按“两个或以上子女家庭”认定。

一、放宽提取限制条件

政策条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两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三年内网签购房合同(备案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二年内《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解读:缴存职工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合同,由之前的“提供一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两年内网签备案合同”调整为“提供两年内《不动产权证书》或三年内网签备案合同”;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由之前的“提供一年内《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调整为“提供二年内《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合计金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

二、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支持范围

政策条款: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的,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解读:缴存职工因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提取合计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费用中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例如:本人或父母的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个人分摊金额为8万元,但本人或父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8万元。

三、放宽贷款限制条件

政策条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3年内网签合同(备案合同);购买二手房的提供2年内《不动产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解读: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贷款时,由之前的“提供两年内网签合同”调整为“提供三年内网签合同”;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时,由之前的“提供一年内《不动产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调整为“提供两年内《不动产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