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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临夏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临夏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临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4〕103号)文件精神,设立临夏县公安局,为临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承担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并制订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定全县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为全县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信息和对策。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组织全县开展禁毒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吸毒人员的管理,侦破大要毒品案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八)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九)管理全县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体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负责对全县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图表工程”的维护更新工作。

(十四)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五)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物;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六)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及驾驶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七)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八)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警(保)卫工作。

(十九)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卫保障工作。

(二十一)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二十二)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48个职能所(队、室),分别是23个内设机构、25个派出机构

(一)内设机构。

1、政工室

负责全局公安政治思想工作、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局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党委管理公安局内设机构领导班子;负责全局党员的管理教育、党的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老干工作。

2、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命令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党纪、政纪、警纪的控告、检举;查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的行为和案件。制定、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执法监察和党纪党规的教育。

3、督查大队

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4、指挥中心

负责全县公安警务信息,起草全局性、综合性重要材料,承担保密工作、全县公安机关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县局机关会务和接待工作,负责指导本级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负责对接入县局监控中心的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和主要路口监控点进行全方位监控,公安无线通信网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协调各警种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勤务。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搜集、掌握、处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报信息、侦察调查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各类邪教活动,严密防控冒用宗教的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反恐怖工作;负责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及特殊领域的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6、刑事侦查大队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刑事犯罪信息,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参与重大恐怖案件、暴力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和需要跨地区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信息、技术支援,负责承办侦办部、省挂牌督办案件和指定管辖的重特大犯罪案件。(内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7、治安管理大队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流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保安公司的业务工作,监督内保组织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工作;指导大型活动、集会游行、单位内部、要害部位、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参与配合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事件及重大责任事故;指导、参与配合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事件及重大责任事故指导、参与治安案件的办理和管辖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指导、参与负责组织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上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在我县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省、州在我县举行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收集掌握县内的宾馆、会议中心、文化体育中心等重要场所和主要公路干线以及文化古迹、旅游景点、企事业单位等基本情况和资料;负责做好警卫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和情报信息工作。

8、经济侦查大队

负责承办金融、国税、地税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工作;掌握、统计全县经济、涉税犯罪案件情况,研判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组织实施预防对策负责经济案件的基础情报、特情建设。

9、缉毒大队

负责全县的毒品案件侦查,预审起诉工作,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情况、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人员。

10、户政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的户籍管理,严格执行人口管理政策,搞好人口基本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做好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及管理,办理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

11、情报信息中心

指导各队室和派出所采集、处理情报信息;综合分析全县情报信息,研究预测本县敌社情动态和社会治安的规律特点及发展趋势;汇总、编报县局重要情报信息,提供领导决策和相关部门参阅;负责县局情报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重要情报信息的查证、落实、反馈工作。

12、出入境管理大队

指导、承办我县居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受理、审批、签发、制作和发放工作;协调和参与侦办涉外案(事)件;依法管理国籍。

13、预审大队

指导全的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管工作,承办局党委交办的重大案件,管理看守所

14、案件管理中心

负责群众拨打“110”电话报警案件的受理、录入警综平台和派警处置工作。负责前来局机关报案和举报的接待、受理,并录入警综平台工作,根据受理案件的性质通过警综平台分配或指派相关单位进行查处。承担全局各办案单位受案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统计数据与网上办案系统的比对工作。承担全局各类案件的接处警及受案统计工作。

15、公共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拟订信息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查处工作;监督、监察、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6、巡逻警察大队

承担城区及指定区域内的110、119接处警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以控制“两抢一盗”等可防性案件为重点的城区巡逻防控工作,先期处理突发事件、现行违法犯罪和治安、交通事故,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抓获和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紧急抢救伤员、财物,盘查可疑人员,听候110指挥中心的调度,快速、稳妥处置全县范围内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其它任务。

17、交通警察大队(正科级建制,内设副科级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土桥中队

指导全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核与发证发牌等工作并制订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18、法制室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劳动教养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公安内部的法律文书的管理和法制宣传、培训及普法工作;负责县局机关的执法勤务工作

19、信访室

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负责收集研判和反馈信访信息,接待来访群众和办理群众来信;负责承办上级和领导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及非正常上访问题的处理;负责在重要节日期间组织稳控重点上访人员;督促、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办理信访案件。

20、警务保障室

对全局的资金、物资、装备等进行科学管理,包括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申报、分配和监督等活动的全过程,为全局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全局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全局的资产管理,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卫生管理工作。

21、看守所

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监管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积极开展狱内侦查工作,协助办案机关顺利进行工作;服务办案部门,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看守所的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深挖犯罪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为公安机关有效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依据。

22、行政拘留所

    依法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掌握被拘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管理,严密警戒,确保拘留所的绝对安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使其认识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避免以后重新违法;充分保障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

23、县禁毒办(正科级建制,挂靠在县公安局)。

在县禁毒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禁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禁毒工作的规定、工作部署,根据县情制定全县禁毒工作规划及重大措施,供党委政府决策,指导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并督促各乡镇和各部门落实禁毒工作的各项重大措施,负责指导禁吸戒毒、禁毒预防教育和禁种铲毒及“无毒乡镇”创建工作;负责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组织考核各乡镇、各部门的禁毒工作;加强禁毒工作的宣传,禁毒专项经费的管理;对全县的禁毒队伍进行教育培训;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秘书股、督查宣传信息股。

(二)二十五个派出机构

按照行政区划共设25个派出所,根据全县治安形势,设25个派出所:韩集、麻尼寺沟、马集、尹集、新集、漫路、黄泥湾、红台、营滩、北塬、土桥、先锋、坡头、南塬、莲花、河西、刁祁、井沟、榆林、安家坡、掌子沟、漠泥沟民主、路盘、桥寺派出所。城镇派出所为正科级建制,农村派出所为副科级建制。

公安派出所职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四、人员编制

临夏县公安局机关行政编制173名(其中军转1名,禁毒办5名、森林公安局6名、交通警察大队13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4名,县禁毒办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各派出所设所长1名(城镇派出所按正科级配备,农村派出所按副科级配备)。

五.其它事项

(一)保留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7名(禁毒办2名)

(二)下属事业单位

1、临夏县公安局后勤保障中心,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3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干部28名)。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临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临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方式

负责人:赵国顺

联系电话:5930508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临夏县公安局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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