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 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8号)和《中共临夏县委办公室 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第二条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对外加挂临夏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第四条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接受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卫生健康部门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县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三)负责协调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落实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组织实施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供应、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中医药技术标准、机构建设标准和专科(专病)建设;负责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技术服务和行业准入、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名中医培养和评选;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
(十二)承担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临夏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卫生健康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临夏县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摸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街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我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完善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息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五条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卫健党工委及下属各党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党员政治思想教育、理论学习和监督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起草文件文稿及会务安排;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息公开、档案管理、政务督办、专网应用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及工作网络的管理和维护。负责拟定卫生健康宣传规划,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重大会务、重大事宜、先进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建设卫生健康系统宣传网络体系;指导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二)财务项目股。负责编制全县卫生健康项目建设整体规划、协调落实和监督管理。负责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和审计。负责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器械集中统一招标采购管理及大型设备采购审核批复;负责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工资管理。
(三)医政医管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公立(民营)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和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考试、资格证注册认定及继续教育证书审批等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进修培训;负责全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对口帮扶(支援),村医建设及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等改革任务。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指导落实全县医疗机构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健康政策和法规;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医患纠纷、医疗事故的调解处置工作。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组织实施国家计划免疫工作;指导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妇幼保健服务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健康扶贫各项政策,拟定全县健康扶贫实施方案(意见)、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城市、全民健康教育、全民控烟行动等工作。
(五)人口与家庭发展股。组织实施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做好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供应、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业务部门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贯彻落实老年人有关优待政策,协助搞好养老保障和养老基地建设。
(六)中医药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县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负责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医诊疗设备、中医药物资分配及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 ,包括中医医政、教育及人才培养、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中医机构、人员准入、广告审核等。协助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制定及组织实施中医药医养结合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制定全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协助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第六条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七条 临夏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妥进强
联系电话:0930--3222122
办公时间:上午9: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临夏县双城新区计生统办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