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依法及时进行救助,根据《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临夏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目的
依法筹集资金,用于垫付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本细则所称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概念、救助对象、使用范围和部门管理职责。二是明确了资金筹措渠道。三是规定了救助基金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