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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

(一)县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1.县政府组织机构。

2.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4.县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主要内容。

5.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县政府人事任免。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nxiaxian.gov.cn/)、“临夏县发布”、“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等微信公众号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在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一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

(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5.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xiaxian.gov.cn/)、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1.临夏县政府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通信地址:临夏县统办楼六楼612室

邮政编码:731800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真:0930-3222330

电子邮箱:lxxzfb@126.com

2.县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机构,具体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县政府各部门当面申请的受理方式详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8)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公开。

(9)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县双城一号统办楼六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       真:09303222330

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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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进一步明确临夏县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责任区域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进一步明确临夏县城乡环境卫生保洁

和绿化美化责任区域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进美丽临夏县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县绿美净创建,着力打造清洁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我县城区及城乡接合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责任区域。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根据城乡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美化区域责任清单及相关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迅速开展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扎扎实实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工作。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临夏县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责任区域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临夏县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临夏县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保险品种及任务

2025年我县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共有22个,其中:

中央品种11个。马铃薯25000亩;大田玉米60000亩;青稞240亩;小麦14500亩;油菜16300亩;牦牛6000头;藏系羊5000只;能繁母猪10000头;奶牛(荷斯坦奶牛6600头;西门塔尔奶牛5200头);育肥猪21500头;公益林200300亩。

省级品种7个。肉牛15000头;肉羊35000只;180000只;露地蔬菜7800亩;设施蔬菜日光温室(棚体保险)380亩,棚内蔬菜保险380亩;中药材:当归150亩、党参100亩、黄芪480亩;花椒21000亩。

“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4个。啤特果1500亩;树莓600亩;西瓜棚体保险1350亩,棚内西瓜保险1350亩;食用菌300亩

、品种保额、费率、保费、保费分摊比例及分摊标准

(一)中央补贴品种(11个)。马铃薯:保额700元、费率3.0%、保费21元(其中农户承担15%、3.15元)。大田玉米:保额600元、费率4.0%、保费24元(其中农户承担15%、3.6元)。小麦:保额350元、费率4.0%、保费14元(其中农户承担15%、2.1元)。青稞:保额500元、费率3.5%、保费17.5元(其中农户承担10%、1.75元)。油菜:保额400元、费率4.0%、保费16元(其中农户承担15%、2.4元)。奶牛:荷斯坦:保额10000元、费率5.0%、保费500元(其中农户承担10%、50元);西门塔尔:保额8000元、费率5.0%、保费400元(其中农户承担10%、40元)。牦牛:保额3000元、费率5.0%、保费150元(其中农户承担10%、15元)。藏系羊:保额500元、费率5.0%、保费25元(其中农户承担10%、2.5元)。能繁母猪:保额1500元、费率5.0%、保费75元(其中农户承担10%、7.5元)。育肥猪:保额1000元、费率5.0%、保费50元(其中农户承担10%、5元)。公益林:保额500元、费率2.0‰、保费1元(其中农户承担5%、0.05元)。

(二)省级补贴品种(7个)。肉牛:保额7000元、费率4.0%、保费28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28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56元)。肉羊:保额700元、费率4.0%、保费28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2.8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5.6元)。:保额40元、费率5.0%、保费2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0.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0.4元)。露地蔬菜:保额2500元、费率4.5%、保费112.5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1.2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2.5元)。设施蔬菜(棚体保险+棚内蔬菜保险):日光温室(棚体保险)保额7000元、费率3.0%、保费21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21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42元);棚内蔬菜保险保额3000元、费率4.0%、保费12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4元)。中药材:当归:保额3300元、费率5.0%、保费165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6.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33元);党参:保额3000元、费率5.0%、保费15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30元);黄芪:保额2800元、费率5.0%、保费14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4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8元)。花椒保额3000元、费率4.5%、保费135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3.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7元)。

(三)“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4个)。啤特果保额2000元、费率4.5%、保费9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9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18元)。树莓:保额3000元、费率4.5%、保费135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3.5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7元)。西瓜(棚体保险+棚内西瓜保险):棚体保险保额4000元、费率3.0%、保费12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4元);棚内西瓜保险保额3000元、费率4.0%、保费12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12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24元)。食用菌:保额20000元、费率4.0%、保费80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户承担10%、80元,其他投保人承担20%、160元)。

三、承保机构

根据州财政局公开招标结果通知,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支公司负责掌子沟乡、土桥镇、新集镇、马集镇、桥寺乡、南塬乡、先锋乡、韩集镇8个乡镇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县支公司负责安家坡乡、尹集镇、漠泥沟乡、河西乡、营滩乡、刁祁镇、坡头乡、漫路乡8个乡镇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由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夏支公司负责榆林乡、黄泥湾镇、路盘乡、民主乡、北塬镇、红台乡、井沟乡、莲花镇、麻尼寺沟乡9个乡镇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

四、时限要求

3月底前全面完成花椒、啤特果等早春开花类作物的承保工作,严密防范早春低温冻害风险。同时,紧盯农时季节及时开展其他品种的承保工作,于10全面完成承保任务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图读懂 临夏县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2024年临夏县经济运行情况



关于对《临夏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对《临夏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出台背景是规范和加强我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效益,做到建管并重,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工程的正常运行。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甘肃省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甘水农水发[2022]218号)《临夏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临夏县实际情况进行了制定。

二、主要内容

《管护办法》共分章,分别是总则、管护主体及职责、管护人员选聘与管理、管护内容、管护资金筹集及使用检查监督和附则。

三、政策文件的范围

本政策文件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直有关单位,涉及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

四、解读主体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临夏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解读工作,临夏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协助和配合。

五、解读形式

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文字形式制作,通过问答方式进行,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解读。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的通 知 

【一图速览】县委十六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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