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乡镇部门信息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

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县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县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县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

(一)县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1.县政府组织机构。

2.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

4.县政府工作报告,非涉密的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主要内容。

5.非涉密的县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县政府人事任免。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inxiaxian.gov.cn/)、“临夏县发布”、“临夏县人民政府网”等微信公众号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在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一并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

(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地震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1.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4.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5.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6.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xiaxian.gov.cn/)、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临夏县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地址为临夏县政府统办楼3号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1.临夏县政府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通信地址:临夏县统办楼六楼612室

邮政编码:731800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真:0930-3222330

电子邮箱:lxxzfb@126.com

2.县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机构,具体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人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县政府各部门当面申请的受理方式详见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

(1)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对不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8)受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与其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以不予公开。

(9)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受理机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文档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4.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县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县双城一号统办楼六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3222050

传       真:09303222330

临夏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领导简介
简       历:
工作分工:
关闭
一图读懂|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

关于对《汽车检测站、加气站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汽车检测站、加气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加快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物流商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汽车检测站、加气站建设项目为目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全力保障好被征地农民的生计和发展,确保建设项的顺利推进。

二、征地拆迁范围

需征收尹集镇马九川村、咀头村项目涉及的约131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

三、征收土地用途

汽车检测站、加气站项目建设。

四、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发放方式

1.永久性征地补偿:按照《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尹集镇咀头村、马九川村属于Ⅰ类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水浇地75690元/亩、旱地60552元/亩、林地52983元/亩、草地30276元/亩、未利用地7569元/亩,以货币方式补偿。农村宅基地按照相邻地类补偿,征用宅基地采取货币补偿、提供安置房等方式给予补偿,并一次性补偿20000元搬迁安置费,涉及企业的补偿安置进行评估确定。

2.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评估确定;

3.临时用地按照青苗补偿费标准补偿(水浇地2000元/亩、旱地1600元/亩),用一年补二年、用二年补三年的方式以此类推;

4.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按照《汽车检测站、加气站项目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5.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滩涂)等土地,一律不予补偿。

五、工作步骤和程序

1.发布预公告:张贴《土地征收预公告》。

2.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召开动员大会:召开汽车检测站、加气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专班会议和村、社群众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明确征地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的各项准备工作。

3.开展勘丈登记:抽调的征地丈量登记工作组对征地范围内的耕地、拆迁房屋及附着物进行勘丈登记,被征地拆迁农户对勘丈数据进行签字确认,按临夏县人民政府公告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并登记造册,与被征地拆迁农户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4.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各项核算数据在所在地的村社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征地拆迁补偿费及社会保障费用进行测算并及时足额预存至相关相关单位。

5.按建设用地报批规定及时组织报件材料,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6.征地批准后,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实施土地征收,征地拆迁补偿费由尹集镇人民政府以“一折通”方式拨付到被征地农户账号,社会保障费由县社保中心按程序拨付。用地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批复文件信息公开。

    7.建设施工保障:由尹集镇人民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妥善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汽车检测站、加气站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对《<临夏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4个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州安排部署,现由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草中心等部门根据我县实际,组织修订了《临夏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4个预案。

一、《临夏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预案》从总则、主要任务、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监测和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件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征求了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中心、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详见附件),并进行了修改完善,达到了预案编制的规程要求。

二、《临夏县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预案》从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预警标准、信息报告与发布、应急响应、保障措施、附件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征求了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人民武装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详见附件),并进行了修改完善,达到了预案编制的规程要求。

三、《临夏县抗旱应急预案》

《预案》从总则、基本情况、干旱分析、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及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件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征求了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人民武装部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详见附件),并进行了修改完善,达到了预案编制的规程要求。

四、《临夏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从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预案管理、附件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征求了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详见附件),并进行了修改完善,达到了预案编制的规程要求。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对《临夏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麻疹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完成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群体免疫效果,降低全县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和传播,现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对全县0至12岁及以下儿童(即2012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出生的所有儿童)开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乙肝疫苗、卡介苗、Ⅰ型Ⅲ型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脊灰灭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儿童免疫规划疫苗22剂次接种率以乡镇(社区)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其中麻腮风疫苗接种率以乡镇(社区)为单位达到95%以上,全程补种率达90%以上。

三、时间安排

(一)摸底上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8月10日

(二)集中接种时间

2024年8月5日—9月5日

四、措施办法

按照“政府找人、学校配合、卫健接种”工作原则,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辖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摸底确定接种对象;及时供应调配疫苗,加强工作培训调度;联合开展查漏补种;严格执行补种程序;及时跟进监督指导和开展接种评估和病例搜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村委会(社区)开展目标儿童宣传动员,及时掌握儿童疫苗补种情况。对于流动儿童要组织动员监护人带领流动儿童在常住地完成及时接种,收集凭证在系统内进行备注;因病暂缓接种的儿童要由专人负责及时跟进,疾病痊愈后及时安排接种,加快推进疫苗接种进展和覆盖面,做到无禁忌症儿童应接尽接,各接种单位每周星期五将《0-12岁查漏补种及主动搜索周报表》上报至临夏县CDC微信交流群。

(二)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加强攻坚月行动期间疫苗补种工作宣传指引,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动员力度。从传染病防控大局和个人健康保护角度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尤其要加大接种疫苗对减少重症并发症,降低儿童死亡率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接种意愿,提升参与配合接种疫苗的积极性,确保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严格接种规范操作。县卫健局要安排好查漏补种攻坚月期间疫苗接种工作人员配备和节假日值班值守,进一步做好疫苗冷链存储分配管理,确保疫苗安全。统筹辖区内疫苗精准配送,规范疫苗接种验证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认真落实健康询问与禁忌症排查、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签署使用电子核签仪或手持PDA、打印接种记录、规范留观等要求,加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确保接种安全。

(四)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在查漏补种攻坚月期间要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县上也将加大督查处罚力度,一旦发现违反传染病防治、疫苗接种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实施“系统接种”“笔下接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预防接种各环节操作规范,儿童接种数据真实准确。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对《临夏县旅游大通道(龙虎湾)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临夏县漫路乡S322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关于对《临夏县旅游大通道(龙虎湾)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临夏县漫路乡S322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临夏县旅游大通道(龙虎湾)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临夏县漫路乡S322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的实施,将加快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物流商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临夏县旅游大通道(龙虎湾)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临夏县漫路乡S322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为目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以上2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全力保障好被征地农民的生计和发展,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征地拆迁范围

临夏县旅游大通道(龙虎湾)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项目全长3.2公里,需征收漫路乡龙虎湾村本项目涉及的约80.352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临夏县漫路乡S322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全长2.933公里,需征收漫路乡龙虎湾村、唐家外村本项目涉及的约50.988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永久性征地补偿: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通知》(甘政发〔2023〕55号)执行,农村宅基地占地按照相邻地类标准补偿。征用宅基地的,将提供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并一次性补偿20000元搬迁安置费。

(二)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评估确定。

(三)临时用地按照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水浇地2000元/亩、旱地1600元/亩补偿标准,以用一年补二年、用二年补三年的方式以此类推。

(四)宅基地等企事业单位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按照《临夏县旅游大通道(龙虎湾)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临夏县漫路乡S322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五)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滩涂)等土地,一律不予补偿。

四、工作步骤和程序

1.发布预公告:张贴《土地征收预公告》。

2.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临夏县旅游大通道(龙虎湾)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项目、临夏县漫路乡S322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专班会议和村、社群众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明确征地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的各项准备工作。

3.开展勘丈登记:抽调的征地丈量登记工作组对征地范围内的耕地、拆迁房屋及附着物进行勘丈登记,被征地拆迁农户对勘丈数据进行签字确认,按临夏县人民政府公告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并登记造册,与被征地拆迁农户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4.发放补偿费:以上2个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各项核算数据在所在地的村社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征地拆迁补偿费由漫路乡人民政府以“一折通”方式发到被征地户。

5.按建设用地报批规定及时组织报件材料,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6.征地批准后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实施土地征收、用地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批复文件信息公开。

7.建设施工保障:由漫路乡人民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妥善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障2个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县旅游大通道(龙虎湾)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临夏县漫路乡S322至白家河乡村旅游产业道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对《临夏县北塬移民区岗沟流域农旅产业道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临夏县北塬移民区岗沟流域农旅产业道路工程的实施,将加快全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推动全县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物流商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临夏县北塬移民区岗沟流域农旅产业道路工程为目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任务,全力保障好被征地农民的生计和发展,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征地拆迁范围

需征收土桥镇辛付村、曹家村项目涉及的约59.7075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永久性征地补偿: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取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执行,农村宅基地占地按照相邻地类补偿。征用宅基地的,将提供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等方式由被征收人选择,并一次性补偿20000元搬迁安置费。

(二)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评估确定。

(三)临时用地按照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水浇地2000元/亩、旱地1600元/亩补偿标准,以用一年补二年、用二年补三年的方式以此类推。

(四)宅基地等企事业单位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按照《临夏县北塬移民区岗沟流域农旅产业道路工程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五)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滩涂)等土地,一律不予补偿。

四、工作步骤和程序

1.发布预公告:张贴《土地征收预公告》。

2.发布补偿安置公告、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临夏县北塬移民区岗沟流域农旅产业道路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专班会议和村、社群众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明确征地拆迁范围和补偿标准,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的各项准备工作。

3.开展勘丈登记:抽调的征地丈量登记工作组对征地范围内的耕地、拆迁房屋及附着物进行勘丈登记,被征地拆迁农户对勘丈数据进行签字确认,按临夏县人民政府公告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并登记造册,与被征地拆迁农户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4.发放补偿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各项核算数据在所在地的村社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征地拆迁补偿费由土桥镇人民政府以“一折通”方式发到被征地户。

5.按建设用地报批规定及时组织报件材料,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6.征地批准后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实施土地征收、用地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批复文件信息公开。

7.建设施工保障:由土桥镇人民政府负责,各相关单位配合,妥善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县北塬移民区岗沟流域农旅产业道路工程征地拆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
水电气热
通信领域
通信领域
卫生健康
金融领域
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