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县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临夏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11 04:09
字号:
收藏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全县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促进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无死角、全覆盖,培养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全域无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营造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经研究制定了《临夏县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以进一步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的工作体系为目标,划清了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部门承担的工作。拟定了收费标准(营业场所收费标准按照城管部门根据上年度垃圾处理运营成本核算后上报发改部门审批执行,农户按每户每月5-10元的标准收取,具体征收标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并由县财政对各乡镇收取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1:1的比例予以补助。并建立了奖惩机制,在省、州督查及“红黑榜”中荣登“红榜”的乡镇,县级财政奖励一万元。县级督查及“红黑榜”中荣登“红榜”的乡镇,县级财政奖励五千元。

文件链接:临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县关于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