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4月16日,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在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以工作人员身份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旨在精准高效解决交通领域行政审批难点、堵点问题。
负责人通过坐窗口、亲自办、全流程体验等形式,现场模拟企业从申请、受理、审批到办结的全流程,零距离体验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全过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办事效率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秉承“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办事理念,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打造优质服务窗口。
一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开展“办事提速、服务提质、效率提高”的窗口创建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指导,认真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积极调整改进。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二要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作风建设
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打破惯性思维、破除本位意识,不断改进作风、强化制度落实。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树立服务发展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想群众所想、急企业所急,拿出针对性、可操作的服务措施,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的服务。
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
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4月16日,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在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以工作人员身份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旨在精准高效解决交通领域行政审批难点、堵点问题。
负责人通过坐窗口、亲自办、全流程体验等形式,现场模拟企业从申请、受理、审批到办结的全流程,零距离体验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全过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办事效率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秉承“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办事理念,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打造优质服务窗口。
一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开展“办事提速、服务提质、效率提高”的窗口创建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指导,认真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积极调整改进。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二要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作风建设
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打破惯性思维、破除本位意识,不断改进作风、强化制度落实。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树立服务发展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想群众所想、急企业所急,拿出针对性、可操作的服务措施,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的服务。
春回大地植树新 生态文明践于行
---临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春回大地新,植树正当时。4月10日,临夏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干部职工前往漫路乡小岭村(耳子屲粱山脚下)植树点开展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生态环境建设增色添彩。

植树现场,大家精神饱满、热情高涨,分工协作,一起挥锹铲土、扶苗培土、提桶浇水,每个环节都一丝不苟。经过一下午的辛勤劳动,共栽种云杉苗木200余株,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植一片绿一片。新栽种的树苗行列整齐,处处律动着春天的气息与活力。
此次活动不仅展现了交通人务实奋进的优良作风,更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生态文明”的使命担当。
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确保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为进一步确保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临夏县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维护行业经营秩序。

自4月4日起,随同县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在甘肃惠达集团临夏公交有限公司临夏县分公司,检查组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指出,公交运输是目前群众出行的主要途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和服务品质,筑牢公交行业防范安全风险屏障。在临夏县腾顺驾驶员培训学校,检查组强调,要紧盯企业安全风险点,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要强化学员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临夏县交通运输进切实落实交通执法职责,加大执法巡查工作力度,会同公安交警在G568线S106线河湾段开展联合执法,疏导交通,严查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保畅保通。当日检查车辆165辆,纠正轻微违章12起,批评教育驾驶员12人,保障了节假日期间车辆有序安全通行。同时,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充分运用农村定线客运视频监控平台对全县正常运行的农村定线客运车辆进行适时监控,及时对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帮助解决车辆运行警报信息,并依法处置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
通过努力,清明节日第一天全县交通运输领域保持安全、平稳、有序。
以提升安全经营和服务能力为着力点
树立县域交通运输文明服务窗口
---临夏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全县出租车行业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展示新时代出租车行业文明“窗口”新形象,更好的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临夏县交通运输局决定自3月25日起,以“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利用3天时间对全县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和文明服务教育培训。
2025年3月25日上午,全县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开班仪式在临夏县驰达出租车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县交通运输局和出租车企业负责同志、县辖全体出租车行业从业者共计56人参加。
会议指出,出租车行业是展现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窗口”,也是交通运输高质量高标准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出租车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行业的特殊性,从树立品牌、遵章守纪、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上下足功夫,要积极培训和引导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熟知县域人文古迹、河州美食、农林采摘、路衍经济等区位特色优势,主动向游客介绍推荐,让出租车成为展现县域旅游资源和旅游经济强力助推器。
会议要求,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从遵章守纪、语言文明和车容整洁做起,充分展现新时代出租车行业新担当新形象,并使之成为城市流动的一张新名片。
临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临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运政系统超期证件进行清理工作的函》(临州交函〔2025〕24号)要求,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行业安全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现依法对以下未履行法定义务的道路运输企业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企业申请注销和不再具备继续从事行业资质的,依法予以注销。
二、处理措施
1.公示期:本公告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请公示业户在公示期内到县交通运输局1318室办理相关业务,逾期未办理将依法注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货物运输企业如有需要,可申请为名下正常营运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申请过户和转籍业务,公告期截止后无法办理过户、转籍业务。
2.注销程序及证件作废与交回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截止后,上述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营业性车辆《道路运输证》立即失效。
相关企业须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原件交回临夏县交通运输局1318室。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3.后续处置要求:
被注销企业应立即停止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若继续经营,将按“无证经营”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后,业户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已失效,无法办理《道路运输证》转籍、过户业务,无法继续享受油价补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等惠民补贴政策。
4.权利救济途径:
如对注销决定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临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临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注销企业名单
经核查,以下企业因超期未延续经营许可,或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现公示如下:
1.甘肃骋达运输集团临夏县第三运输有限公司
(甘字622921000002号)
2.临夏县安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临字622921000035号)
3.临夏县恒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临字622921000136号)
4.临夏县兴达实业公司
(临字622921000012号)
5.临夏县悦信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临622921000010号)
6.临夏县河州骏驰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临字622921000145号)
7.临夏县亿路通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临字622921000142号)
四、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临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0-3222098
地址:临夏县交通运输局(县统办楼1318室)
特此公告。
临夏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1日
临夏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根据临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运政系统超期证件进行清理工作的函》(临州交函〔2025〕24号)要求,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0〕131号)文件精神,现对辖区内逾期未审验的《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公告如下:
一、注销范围
未按规定年度审验且逾期180天以上的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具体车辆清单见附件。
二、处理措施
1.公示期:2025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公示期间,相关经营者前往临夏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补办审验手续。
2.注销程序:公示期满未完成审验的,《道路运输证》将依法注销。
3.法律责任:被注销证件所属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者按非法营运查处。
4.《道路运输证》注销后,无法办理《道路运输证》转籍、过户业务,无法享受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三、企业及个人义务
1.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经营者,需在公示期截止后15日内将证件交回发证机关归档。
2.逾期未交回的,视为自动作废,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四、咨询与办理
联系电话:0930-3222098
地址:临夏县统办楼政务服务中心2号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或年审超期的道路运输证信息.pdf
临夏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