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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临夏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  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临夏州委办公室 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发〔2019〕8号)和《中共临夏县委办公室、临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临夏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统筹协调。

第四条   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及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全县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负责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教育预算标准的办法;负责提出教育年度经费综合预算计划建议,并监督使用;负责统筹管理省拨和县下达的教育经费;负责汇总编制全县预算内教育经费年度决算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规范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县属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负责拟定全县小学、初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全县幼儿园、小学、中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登记和验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免费教科书的征订工作。

(五)负责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教、督学职责, 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七)制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及教学评估等工作。

(八)负责教育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教育资料统计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负责对以兴趣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教育机构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负责全县中小学建设规划、基建项目申报、基建投资;协同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普通小学及幼儿园的设立、撤销、变更工作。

(十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及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少先大队和共青团工作;抓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呈报工作,工资调升及年报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全县教学仪器装备工作。

(十四)管理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校的招生报名及考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五)负责控辍保学及教育扶贫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

(十七)指导协调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八)统筹并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营养改善计划的监督和执行。

(十九)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二十)在县监委的领导下,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十一)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并指导、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十二)负责选配、管理好隶属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职能转变。教育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教育方面的能力建设。

1.加快推进教育领域为民服务综合改革。

2.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县教育局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五条 临夏县教育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综合协调局机关的重要政务、事务;负责草拟局内综合性的重要文稿,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和系统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主管机关文书、文书处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调配、教师招录、特岗教师管理、机构编制、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年报统计;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呈报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代课教师养老及教职工退休等方面的业务。

(二)教育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负责落实省、州关于义务教育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督促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认真开展控辍保学、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负责全县招生报名及考务工作;负责管理学籍、自学考试、妇女儿童、校方责任险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措施;负责教育行政审批职能;负责教育基本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教育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登记和验印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免费教科书的征订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仪器装备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项目建设工作。

(三)财务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本系统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项教育扶贫资金的核拨;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工资晋升、养老金及个人所得税的核算;负责全县教师工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生活补助等发放;负责全县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高中助学金、中职生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的落实等工作;组织编制上报教育系统教育经费部门决算、教育经费统计年报、工资年报以及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及报表的审核上报等工作,分析评价财务收支计划完成及资产变动情况,并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财务收支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日常财务工作,保证资金和财产的安全;负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拟订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中小学及幼儿园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的执行和结算情况,协调外部审计以及其他监督机构与本局的工作关系;负责实施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全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四)体育卫生艺术股。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德育工作、国防教育、禁毒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及中小学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音、体、美教学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组织学生体育竞赛和文艺演出,检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预防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五)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履行督政、督教、督学职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订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方向、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及教育质量实施督导检查;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第六条 临夏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七条 临夏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二、联系方式

负责人:鲁得强

办公地址:临夏县双城新区光明社区光明社区主干道5号教育局办公楼313室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322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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