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
4月2日,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福德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魏佐培、局班子成员、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各片区所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了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全面分析了当前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并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升思想认识。全局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地工作举措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聚焦关键人群,强化对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城乡结合部食杂店、药械经营单位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要聚焦重点品种,强化对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要聚焦重点环节,切实抓好电梯、气瓶充装单位、大型游乐设施等监管力度,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三是要加强应急演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等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六进”宣讲活动,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
4月2日,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议,会议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福德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魏佐培、局班子成员、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各片区所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了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全面分析了当前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并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升思想认识。全局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效地工作举措抓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聚焦关键人群,强化对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城乡结合部食杂店、药械经营单位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要聚焦重点品种,强化对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要聚焦重点环节,切实抓好电梯、气瓶充装单位、大型游乐设施等监管力度,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三是要加强应急演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等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六进”宣讲活动,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春雷执法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市场监管局2025年“春雷”行动部署要求,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日,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等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春雷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侵权假冒、侵犯消费者权益、非法出版物、旅游景区等领域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结合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全面开展清查整治。一是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文具、玩具、图书等学生常用商品假冒伪劣、“三无”及无合法来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严查盗版材料、非法出版物等问题。二是加强基层药品经营使用监管,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使用药品、无证经营、经营无证产品、经营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无资质开展药械化网络销售、违法违规网络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加大美容美发、化妆品专营店以及批发市场监管。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使用、改造、修理、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和无证充装,以及制售假冒特种设备资质证件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知识产权监管,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置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扎实开展殡葬、医疗服务、教育、水电气暖价格收费专项治理。六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在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加大对景区和涉旅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价格、广告、特种设备、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852家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春雷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晚会曝光问题产品专项检查
央视“3.15”晚会播出后,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响应,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3.15”晚会曝光问题产品专项检查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执法人员聚焦晚会曝光的翻新卫生用品、一次性内裤、“保水虾仁”、“瘦身”电线电缆等重点问题产品,对全县母婴店、超市、水产品店、五金类销售等相关经营单位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检查母婴类经营店28家次、超市37家次、水产品经营店17家次、五金类经营店24家次。经全面排查,暂未发现“3.15”晚会曝光的问题产品。
下一步,临夏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对曝光问题产品的排查力度。同时,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索票索证、进货查验等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文明诚信、守法经营,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

【“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4日,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司法局、文旅局、卫健局等多部门及相关企业,在韩集镇志麟商业广场开展了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辨假识假知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本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悬挂横幅35条,展示展板23块,发放宣传彩页8500余份,现场受理群众咨询460余人次。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媒体及LED屏等多种渠道,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全国12315平台及12315热线,进一步提高了平台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宣传活动结束后,我局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将近期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集中销毁化妆品、酒、啤酒饮料、方便面、火腿肠、辣条、酸奶、五毛食品等12个大类,30个品种,重量达到2.6吨,标值达到3.2万元,做到了应销毁尽销毁。
通过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心存侥幸的经营者形成了有效震慑。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促进全县消费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公布
【案情简介】2024年4月12日,我局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在临夏县某海鲜自选火锅店接受就餐服务时,餐饮店内未明码标价,提供的锅底与宣传不一致。消费者经与餐饮店沟通,商家服务态度恶劣,辱骂消费者,消费者要求商家出具收费依据并进行赔礼道歉。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了调解处理。经调查,因该餐厅服务员操作失误,导致上错了锅底,与消费者发生了争吵。商家同意退赔消费者费用1000元,并向消费者进行了赔礼道歉。
【案例评析】根据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之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该案例中经执法人员协调和法规宣传,商家同意退赔消费者费用,至此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案情简介】2024年4月23日我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位于临夏县莲花镇街道的临夏县某百货铺销售过期的食品(辣弟麻辣素毛肚和清真鸡肉肠)。
【处理过程及结果】我局于2024年4月25日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从该店右侧第二层货架查出过期的金锣尚清斋清真鸡肉肠(净含量52g)12根,我局执法人员对以上过期的12根金锣尚清斋清真鸡肉肠依法进行了扣留措施。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对被投诉商家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举报人进行了举报奖励。
【案例评析】对举报人进行了现金奖励的目的,是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经营者进行守法经营。
【案情简介】2024年5月23日,我局接到彭女士投诉称:带孩子来到某商场内蹦床乐园玩耍,孩子在玩闹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手腕受伤,送医诊断为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彭女士向商家提出赔偿,无奈协商不成,遂拨打了投诉热线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我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蹦床乐园内缺少明确清晰的安全警示,入场前未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进行安全告知提醒,活动场所也未配备专门人员维持秩序、保障安全。经营者本应尽到的安全保障义务没有履行到位,鉴于此,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予以改正。经调解,商场同意承担彭女士孩子的医药费和营养费,待治疗结束后赔付。
【案例评析】本案中,作为商场内蹦床乐园的经营者,本应采取足够的预防措施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以显著的方式设置警示标识,为儿童游玩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即“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主张损害赔偿,应予支持。
【案情简介】2024年11月2日,接到一电话投诉。消费者刘先生投诉称:其在临夏县某家电购买的电热水器水管破裂,造成经济损失,商家不予处理,消费者要求商家尽快维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电话后,即派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造成电热水器水管破裂的原因是由于气候过冷,而消费者未按时对室外水管进行排水导致。经调解,商家向消费者一次性退赔损失费2200元,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案例评析】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消费者应并保留支付凭证,方便日后维权。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断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连日来,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学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
一是强化培训,压实责任守安全。组织各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学校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堂的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环境卫生、加工生产过程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索证索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措施落实。同时,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做好营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经常性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进一步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并结合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实例进行了讲解。
二是趣味讲座,知识传递保安全。执法人员通过教学课件、真实事例、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师生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五毛食品”、“三无食品”、麻辣食品等垃圾食品对青少年儿童健康的危害,呼吁同学们在购买食品时,查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等标签,坚决抵制危害健康的“三无”食品,积极引导学生做食品安全的参与者、宣传者和守护者,共筑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同时,倡导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多关注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科学饮食、安全饮食、文明用餐的好习惯。
通过“食品安全进校园”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各学校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了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护网,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